作文法
有件事我必須先聲明:我並不是以一個「文章寫得很好」的人的身分來寫這篇文章:不過若就進步的程度而言,當我在整理以前文章時,可以很明顯的感到過去文筆的疏漏與滯澀時,我想我可以梳理出一些我自己過去的文筆與現在的文筆不同的地方,以及為何現在的文筆比過去好的理由。理由有四點:韻律、邏輯的關聯、現象的關聯以及佈局。這四個理由當中,前三個理由關係到的都是「通不通順」的問題;而第一個和最後一個理由則影響到一篇文章是否給人抑揚頓挫的節奏感──雖然前者影響的是微觀的字詞句,後者則是巨觀考量整篇文章,以大塊的段落篇章為編排的單位。
從實際操作的層次來看,或許可以說,文章中的「韻律」是一種以「保存欲表達的意義」(這是為了顧及「『邏輯』與『現象』的關聯」;雖然一篇有韻律的文章朗誦起來也是很好聽,但我沒辦法忍受沒內容的文字堆砌)為前提之下,調整中文的方塊字(啊我忘了說,我這篇文章是針對中文的寫作而發;因此我不能籠統的把它說成文字或符號。雖然我有限的英語作文嘗試一整個就是不像樣,但我想方塊字和拼音字的寫作原則是不一樣的)與標點,調整其數量及排列組合後所產生的效果,如音樂或詩詞般「『挑動』或『撼動』人們的心弦」。然而這種解釋對於其理解其實沒有什麼幫助,還不如將定義所指涉的對象確切的描述出來──我與文化局的前輩同仁佶霖兄之間的對話可為一例。當時他捧著我的文章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