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現在?)是那種養尊處優不知人間疾苦的死小孩,而且這點完全可以從當時的照片感受出來──總是下巴見人,隨時要頤指氣使似的。當然這只是好似;一般來說我那種極端不積極的個性只夠扳起一張自以為了不起嘴臉,還不太把這種高傲從位能變成動能。國、高中以後成績開始不理想,仗著會唸書而被容忍的差勁的實際生活能力也越來越不被家人所忍受,唸了大學以後慢慢長了一點見識,似乎自以為是的脾氣也終於消磨掉了一些。徐悲鴻有言「不可有傲氣,不能無傲骨」,不知我現在算是符合幾成標準。
照講我這種養尊處優到令人感到欠揍的傢伙不會卑躬屈膝去打那種低聲下氣的櫃台人員似的零工之類;實際上,唸到了大學我還是意思意思當幾個月的短期家教而已,錢都沒拿足的,算不上賺更沒有攢──學費生活費都是跟家裡要。不過這在物慾橫流金錢蔽目的臺灣怎麼會政治正確哩?半工半讀的動人故事不少,但經濟獨立乃至於開始撈錢計畫人生第一個百萬入賬的野心勃勃之士倒也時有耳聞。我對當個逐銅臭之夫始終興趣缺缺,然而身邊的人一個個不是分擔家計,就是滿口生意經,外加家庭內部那見得別人好也想自己兒子跟風的聲浪,大學生涯裡一直有打打工賺賺錢和社會經驗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