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軍事革命,1500-1800[8]
譯自Geoffrey Parker,The Military Revolution(副標題:Military innova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West,1500-1800), pp.8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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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年的戰役通常被視為是一場戰術革命,線型隊列與常備火砲的射擊成為歐洲海軍的標準戰術。其實並非如此。首先,這些戰術早在一世紀前就已在印度洋為人所運用──1500年卡布羅(Cabral)的《教訓》(Instruction)(見前述)精確的表明甚至在當時這已不是什麼新鮮的玩意。其次,英國勝利的教訓在歐洲散播的很慢。例如在1592年,義大利人由基尼由.堅提里尼(Eugenio Gentilini)的教科書《完美放炮人》(The perfect bombardier)仍然宣稱「海軍的用處不是在遠距離砲擊敵人;主要的目標應該是撞擊並登上敵艦」。就算是在英國,戰艦的設計也沒有立即改變。「競速型」(race-built)加里翁(Galleon)帆船並未被普遍接受,而海軍部的各個成員拒絕移除前後船樓(fore- and aft-castles),那會使得「王后陛下的船」看起來只是普通商船──這種根深蒂固的保守主義可以解釋為何1588年時的許多主力艦(capital ship)仍然在20、30甚至90年後服役。當然,無敵艦隊戰役的教訓並未完全丟失。比如說1618年的海軍部官員記載道:
「經驗教導我們在今天的海上戰鬥中幾乎不可能登艦肉搏…而主要是依靠大型火砲擊毀敵人的帆桅,撕裂、打歪、洞穿敵艦,因此陛下海軍的優勢依靠的是,在船隻負載的極限上,維持足夠數量的重砲裝備。」但沒什麼證據說明這樣的建議有被遵循。相反地,詹姆士一世(譯註:在位1603-1625)時代的海軍遠征就是一場災難,主要因為在海峽(Narrow Seas)中其主要戰船難以駕馭。1625年率領卡迪茲(Cadiz)遠征的溫布頓(Wimbledon)勳爵高瞻遠矚地(假如不是尖酸地)評論道:「我發現那些大船(尤其是比較老式的)的火砲都超載了,不適合攻擊性的作戰,比較適合在家裡防禦」。他的旗艦,皇家安娜(Anne Royal)號(和皇家方舟Ark Royal號一樣自1588年以來就是英國的旗艦)「在西班牙海域」艱難的「蕩槳」,以致於必須「把一堆裝備丟下海…因此我們的意見是這些船…要小而堅,不要華而不實,比較適合這樣的旅行。」不過政府仍然是不聽勸。1627與1628年派去解拉羅歇爾(La Rochelle)之圍的艦隊完全無法配合它們的任務,而查理(Charles)一世(譯註:在位1625-1649)的「船金」艦隊,原本是想利用西班牙的資助來建造,為了幫助西班牙船隻在英倫海峽保持航道淨空,同樣的包括了許多老式戰艦,它們笨重到在其他地方無用武之地。斯徒亞特王朝的旗艦,1637年下水的、排水量1500噸的「海霸王」(Sovereign of the Seas)號甚至比無敵艦隊中的加里翁帆船更缺乏機動力,而其104門火砲(加起來超過153噸)到了後來必須減少一些以減輕重量。(待續)
Sovereign of the Seas。圖片來源
譯自Geoffrey Parker,The Military Revolution(副標題:Military innova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West,1500-1800), pp.8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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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年的戰役通常被視為是一場戰術革命,線型隊列與常備火砲的射擊成為歐洲海軍的標準戰術。其實並非如此。首先,這些戰術早在一世紀前就已在印度洋為人所運用──1500年卡布羅(Cabral)的《教訓》(Instruction)(見前述)精確的表明甚至在當時這已不是什麼新鮮的玩意。其次,英國勝利的教訓在歐洲散播的很慢。例如在1592年,義大利人由基尼由.堅提里尼(Eugenio Gentilini)的教科書《完美放炮人》(The perfect bombardier)仍然宣稱「海軍的用處不是在遠距離砲擊敵人;主要的目標應該是撞擊並登上敵艦」。就算是在英國,戰艦的設計也沒有立即改變。「競速型」(race-built)加里翁(Galleon)帆船並未被普遍接受,而海軍部的各個成員拒絕移除前後船樓(fore- and aft-castles),那會使得「王后陛下的船」看起來只是普通商船──這種根深蒂固的保守主義可以解釋為何1588年時的許多主力艦(capital ship)仍然在20、30甚至90年後服役。當然,無敵艦隊戰役的教訓並未完全丟失。比如說1618年的海軍部官員記載道:
「經驗教導我們在今天的海上戰鬥中幾乎不可能登艦肉搏…而主要是依靠大型火砲擊毀敵人的帆桅,撕裂、打歪、洞穿敵艦,因此陛下海軍的優勢依靠的是,在船隻負載的極限上,維持足夠數量的重砲裝備。」但沒什麼證據說明這樣的建議有被遵循。相反地,詹姆士一世(譯註:在位1603-1625)時代的海軍遠征就是一場災難,主要因為在海峽(Narrow Seas)中其主要戰船難以駕馭。1625年率領卡迪茲(Cadiz)遠征的溫布頓(Wimbledon)勳爵高瞻遠矚地(假如不是尖酸地)評論道:「我發現那些大船(尤其是比較老式的)的火砲都超載了,不適合攻擊性的作戰,比較適合在家裡防禦」。他的旗艦,皇家安娜(Anne Royal)號(和皇家方舟Ark Royal號一樣自1588年以來就是英國的旗艦)「在西班牙海域」艱難的「蕩槳」,以致於必須「把一堆裝備丟下海…因此我們的意見是這些船…要小而堅,不要華而不實,比較適合這樣的旅行。」不過政府仍然是不聽勸。1627與1628年派去解拉羅歇爾(La Rochelle)之圍的艦隊完全無法配合它們的任務,而查理(Charles)一世(譯註:在位1625-1649)的「船金」艦隊,原本是想利用西班牙的資助來建造,為了幫助西班牙船隻在英倫海峽保持航道淨空,同樣的包括了許多老式戰艦,它們笨重到在其他地方無用武之地。斯徒亞特王朝的旗艦,1637年下水的、排水量1500噸的「海霸王」(Sovereign of the Seas)號甚至比無敵艦隊中的加里翁帆船更缺乏機動力,而其104門火砲(加起來超過153噸)到了後來必須減少一些以減輕重量。(待續)
Sovereign of the Seas。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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