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兵器摭錄[1]

摭錄者,隨摭隨錄是矣;此系列文但摘采予所見史料加以評點抒發,散漫平舖,略無體統,乞讀者諒之。

虎蹲砲

《練兵雜紀》卷五〈虎蹲砲解〉條:

「此器因其形得名也。國初分在邊方,有所謂二將軍、纓子砲者,近時有所謂毒虎砲者,固亦利器。但體輕易躍,每放,在二、三十步(按:一步當五或六尺,也就是約1.5~1.8公尺)外;我軍當放此砲時,必出營壁前至砲所,則營墻大小炮火皆不敢發,發之適足以中放炮之人耳。砲大不可多得,數砲不能退敵,而群砲在後,不得齊放,適敗我事;將欲置前砲於壁間,則火發易躍,必傷營內之人,故用之適以害之。今乃特造熟鐵砲,長二尺(按:1尺約0.301公尺),腹內粗二寸(按:一尺十寸),餘外用五箍光磨如鏡,稜面可愛。

用法:先入藥線,縛之以布,次用藥六七兩,上用木馬,以合口者為準。送至二箍平,上用土少許,入鉛、鐵子一層,又用土少築再下子;子小以百數計,大以五十數。口用石子一枚,下口一半慢慢築實,口平而止;後尾稍用钁去土三四寸不等,相地方高低,前下二爪釘,後用雙爪尖絆,下在四箍後,將前後箍俱前抵砲身大箍之肩,庶不退走。此砲只去人五寸,無慮矣,庶放大小砲之人無避也。此砲可退敵則已,倘此砲用盡,則諸槍砲可以併發,而此砲又可以取裝如前。」

觀此,則知所謂「虎蹲砲」者,其時未有其名,以明朝立國之初在邊方鎮多有體制短小的火砲,其利弊相當,所以總其名而革其弊,統稱之「虎蹲砲」。所謂弊者,總因為砲的重量不足,後座力太強;解決之道則在於加箍配釘,臨放時緊緊固著於地上。另一值得注意的是裝填的方式,有如蒸蛋一碗一樣整杯填滿;換言之,只利用散彈而不考慮射程的問題。

《練兵雜紀》卷五〈一虎蹲砲總圖〉條:

「(虎蹲砲)長一尺九寸,重三十六斤;大釘每根長一尺二寸,重三斤半(按:1斤約0.6公斤);鐵絆每根長一尺二寸,重三斤;火繩每根長二丈五尺,重四兩(按:16兩為1斤);鐵錘每把重三斤。」

究竟虎蹲砲的體制有多短小呢?縱上所述,砲絆釘錘林林總總加起來不過40公斤,委實是輕。然而可注意者,此不過一時統一而已;如戚繼光稍後寫就、較《練兵實紀》晚出的十四卷本《紀效新書》中,將虎蹲砲改稱百子砲(然而,此百子砲實為大口徑的虎蹲砲,與明亡之際實為大型火鎗的百子砲不同),而壬辰辛酉豊臣氏侵朝之際,軍船所配之虎蹲砲,力能擊碎日艦船殼,與上文所引以散彈殺傷人員的方式迥不侔,或當視為二物。


圖片來源;以下皆同。

集束火箭

以下資料抄錄自茅元儀《武備志》,卷一百二十七〈軍資乘.火九.火器圖說六〉。

〈五虎出穴箭、小五虎箭〉條:

「用小貓竹筒,上劈開六寸許,編成一籃,內外漆布堅密,以備雨濕。筒口用鐵條分為井字形,藏箭五枝;神機藥筒長四寸。荊木二尺五寸長為桿,翎後加以鐵硾,離洞口六指,秤量相平為準。竹小取其輕便,編籃方可容五藥筒。此箭可發五百步(若6尺為1步(有以5尺為一步的),500步約903公尺),塗以射虎毒藥,勢極猛烈,故以五虎名之,人負一筒,可兼十人之勇,邊塞馬上用之甚便。小筒者同一製法,惟欲輕便,故稍變其體;但須製法精妙,亦能遠發。」


左:五虎出穴箭;右:小五虎箭。

〈七筩箭〉條:

「用竹七根,長四尺,徑八分(按:10分為1寸),打通節,內外光淨聽用。火箭桿長四尺五寸,翎長四寸,藥筩長四寸五分,徑一寸二分,黃土封後。一投箭簇長二寸三分,四楞有槽,塗見血封喉藥,離口四指半稱平,恐尾輕,用鐵釘作墜子,務要稱得勻平為則;箭七矢,用前七筩綑為一處,用牛皮作盤子護手,安箭七矢於內信總頭。護(?疑訛)散騎摧鋒挫銳之法,疾騎難逃;用百具,火破齊整之陣。有二百步之力(約361.2公尺);護手皮漆過,下用皮兜住,免磨藥信。(怕點著啊)」


七筩箭。

〈群豹橫奔箭〉條:

「匣藏神機箭,筒長五寸;以肥短荊棍長二尺三寸為桿,其四十矢翎後加以鐵硾,去筒口六指稱量相平為準,力可到四百餘步(約722.4公尺以上)。一發四十矢,匣口稀疏稍分左右,尾後緊密架之,一發橫布數十丈;凡原野間遇敵,只以十餘匣列陣前,橫闊數百丈皆備矣。能左右擊敵,故名群豹橫奔箭。」


群豹橫奔箭。

〈長蛇破敵箭〉條:

「木匣內藏火箭三十枝,藥筒長四寸,桿長二尺九寸,俱以射虎毒藥塗在箭鏃,每匣重不過五、六斤,令一兵負之,候敵至二百步(約361.2公尺)之內,忽然火齊發,威勢毒烈,一兵賢於三十兵,故以立名。」


長蛇破敵箭。

〈群鷹逐兔箭〉條:

「兩頭匣內各藏肥短火箭三十枝,兩頭共藏六十枝,名曰群鷹逐兔箭,因其短小猛鷙立名。每匣重不過五、七斤,亦以射虎毒藥塗箭鏃,令一兵負之,後敵至百步(約180.6公尺)之外,忽然火齊發,即微傷亦未有不立弊者;放盡一頭,忽又以一頭繼之,使其莫測,是一兵而兼六十兵之技矣。」


群鷹逐兔箭。

〈一窩蜂〉條:

「木桶內貯神機箭三十二枝,名曰一窩蜂;須製造如法,立能貫革,可射三百餘步(約541.8公尺以上)。先有以十數短六(?疑訛)猛箭貯一篾簍,但猛箭藥力稍減,終不若神機發之勁;篾簍難蔽雨濕,終不若木桶貯之宜。每桶三十二枝,用之南北水陸,靡所不宜。繼於竹將軍、鳥銃放盡之後,仍以射虎毒藥塗鏃。在西北多用車戰,每車可架十數桶,去敵二百步外,總線一燃,眾矢齊發,勢若雷霆之擊,莫敢當其鋒者;且至輕,陸兵人人可以負行,每營或數十桶,或百桶,多多益善。」


一窩蜂。

我們做個小小的總結。一般的軍事史家重視火繩鎗(鳥鎗、鳥銃)大概勝於火箭,此無他,現代槍枝的遠祖可溯及此,而火箭則否;槍枝的演化與近代化可稱同步,其演化的進程可以作為近代化程度的指標,而火箭不行──歷史的後見之明發現火箭是沒有結果的發明,對當代人來說這是一種古老的資源錯置;假設我們的發明頭腦有可能用在更有前途的地方的話。

然而以當時人的角度來看,火箭的重要性該不在火銃之下──實際上,被視為較先進的火繩鎗或許取代了發火裝置原始甚至沒有的手銃,但沒能取代火箭。以上舉數例來說,其中一些並非新發明,早見於15世紀初的兵家類書中,而直到明亡,其裝置的基本架構也沒有多大改變;諸如集束起來將火力極大化、配合不同目的以不同比例搭配不同裝藥(增加火箭衝力與續航力的推進藥、焚燬糧草建物的燃燒藥、破片殺傷的爆炸藥(但這幾乎沒用在火箭上)、散發煙霧甚至毒氣的化學藥等等)、在火箭尾後連墜長繩和鉛錘以穩定其飛行軌跡等等技術很早就已經成熟。或許因為這個原因,與西方或日本不同,在中國,火箭在需要大量火力做準備射擊的場合攘奪了手銃登台亮相的機會;或許中國的手銃如此原始,乃拜火箭的「先進」之賜?儘管我們知道晚明的兵書,如畢懋康著的《軍器圖說》,已有前後三線火繩槍連發的陣形構想,但這較有可能作為一種補充性的手段。又,在雍正年間,火繩槍裝備比例較高的部隊通常位於地形複雜處(相較於弓箭裝備較多的部隊則部署在平原曠野處),可見當時火繩槍施放大規模火力的評價還比不上弓箭;那和火箭比呢?當時中國火繩槍的重量,大致也在6~8斤之間,換言之與上述的幾種集束火箭相比未必遜色;同樣士兵數的攜載量,火箭可投射的火力比火繩槍可觀許多。若是比較瞬間的投射量,則弓箭也要瞠乎其後。

然而火箭也有一些短處。與火繩槍一樣,火箭也難以「蓄勢」──其發射機制拉長了射擊準備的時間,而比火繩槍更糟的是操作的士兵很難預估發射的時機,不像火繩槍可以在目標到位後立即射擊。這在大規模野戰時或許不重要,但在與敵方小規模的接觸裡頭,火箭簡直毫無用武之地 (就某種程度而言,這也是為何在槍支發展到可隨時隨地以各種姿勢開火的程度之前,弓箭一直歷久不衰的原因) 。此外,火箭的保存期限不長,從當時鄭若曾、戚繼光的著作中可知不過能保留一、二年;則相對於其大量使用的特性可說是極為諷刺的缺陷。對於一支貧窮的軍隊來說,節省火力會比浪費火力來的優先。(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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