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政治[1]

若採取「政治為權力的運作,而權力乃藉由人際關係的管道來傳遞」的觀點來看政治,則討論華人的政治文化,理當從華人社會藉以維繫的人倫關係為討論的起點。

華人傳統中的人際關係可以一個符號「仁」來說明;此種「仁」的關係就字面的意義解,是以「二人」之間為關注的焦點,而被統括以「五倫」稱之(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基本上是以一對一的關係為基礎);這不同於印度的種姓階序,也不同於歐洲從中世紀殘留至今的階級概念。至於指導此種「二人」關係的思想為何?可以儒宗「至聖」的一席話來概括──「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也就是所謂的「恕」道。此種「恕」道,著重的是將心比心,「體」會、「體」諒此關係中的對方(也因此,道歉時必須說「對」不起或「對」不住;蓋此種關係是一對一的「仁」的關係是也),以此種得「體」的方式來應「對」。

我們再以印度與歐洲作為對照組,說明思想或宗教怎樣詮釋一個社會中的人際關係:印度的種姓(caste)階序,是以各種姓宗教意義上「潔淨」的程度來作為種姓高低的依據(越「潔淨」的,越接近神),而種姓中的個人若要在來世取得較高的種姓階序,必須嚴守所謂的「法」(dharma);這裡的「法」指的是各種姓為各種姓中個人行為習慣的指導準則,規定了生活上的許多細節。遵守抑或違逆,其果報即是輪迴之後、出身種姓的升降。這些行為上的細節有一大部分牽涉到低階種姓對高階種姓的「污染」,因此某些種姓是不被准許在日出或黃昏時進入市區的──拉長的陰影有玷汙其他人的危險;而食物的烹煮則主要由高階的婆羅門種姓為之,他們比較「潔淨」的緣故。那些不幸被「玷汙」的倒楣鬼也要靠婆羅門執行的一些儀式袪除不淨。另外,在中古歐洲,階級是以血緣出身為貴族平民之分;以英國人來說,此種階級分化的觀念仍殘留於當今人們的行事行為當中。如在英語發音方面,上層階級傾向於漏母音、下層階級則漏子音;上層階級決不說pardon、toilet等字彙;同樣是dinner,下層階級指午餐,上層階級則指晚餐,等等,諸如此類。

講到這裡,讀者未可放心;傳統華人間的關係,顯然較其他文明的傳統要來的有「人」「味」的多,不是嗎?但我在上一段已點出了,這是一種思想或宗教的「詮釋」,真正存在的是一個社會當中通行的行為模式──理論的好壞在於能夠詮釋多少現象,不同理論的不同作用能夠揭示同樣現象的不同面。這篇文章我打算做一點針砭,因此也要動用較「現代」的觀點來審視一下華人間的關係模式了。

在佛洛依德之前,心理學在人格成長(以及精神疾病)的解釋上受達爾文演化論的影響,將成長視為個人生命史的演化(而精神疾病則導因於「退化」,被視為一種「返祖」現象);佛洛依德一派的心理分析則開始以性的驅力作為人格成長動力的來源,以人生不同階段性的驅力,作為成長的分期──嬰兒的口腔期、兒童的肛門期與少年過渡為成人的生殖器期。所謂的人格成長,乃個人隨著身體的逐漸發育,相應的精神獨立與自我主體性發展的過程;這個過程一方面是與母體的逐漸脫離,另一方面則是自我學習和熟練掌控週遭環境的能力。口腔期既意味著嬰兒開始意識到自身攝食的能力,同時還表現為此時期對於父母食物供給的仰賴(尤其是哺乳的母親);到了肛門期,兒童自我控制的焦點則轉移到排泄上,而這個排泄的意象同時也可運用在其他方面(例如吐痰、唾、檳榔汁、剔牙、罵髒話、挖鼻屎耳垢擤鼻涕打噴嚏、搓身上的皮屑等等);在生殖器期,成人式便是成功的追求異性到手,以緩解日漸增強的性慾煎熬。

以此種成長理論來衡量華人的「成長」,則傳統文化中的華人可以說是從未「成年」過──一方面,中華式的婆婆媽媽們總習慣以「飲食」照顧兒孫,即使兒女們理論(年齡)上早已邁入成年甚至一、二十年了,他/她們在返家省親時往往仍是勞駕老母下廚作菜、上菜款待;就某種意義上來說,中華兒女們永遠是老媽們的兒女,精神上在母親面前從未斷奶。二來,對於兒童控制(定時定點)排泄的訓練,以西方的標準來說華人的兒童偏晚。在台灣早期的眷村往往有這樣的回憶:穿著美國軍援麵粉袋作成的開檔褲四處溜達;這種前後開檔的「褲子」,不用說當然是為了隨處方便的方便而設計的。此種「排泄」訓練的缺乏也反映在「談吐」上:痰、唾、食物殘渣、皮癬、眼耳鼻屎,在老一輩人的身上往往是當眾挖孔搓膚清喉嚨,然後旁若無人似地隨地「排泄」;年輕一輩的人或許比較少這些陋習,然而隨便「發洩」情緒、口出惡言,或者拋丟垃圾紙屑則仍到處可見。三來,傳統中國式的婚姻,不用說是父母「包辦」的;五四以來新思潮的影響下不少中國的學人敢於拋家棄子,另結新歡的,但不用說,大部分活在傳統中的人沒有。


不只褲子,連衣服也是麵粉袋做的。圖片來源

在現代的華人社會中,無論是中港台乃至於海外華人,看來似乎已不再有這種「吃人禮教」式的婚姻了。然而華人真的藉此過度了「生殖器期」了嗎?中文中其實有若干語彙,其實是很簡明的將「口腔期」與「肛門期」合而觀之的;與「生殖器期」不同,這兩個階段主要的控制都在個人的身體上,而身體從來就是中華傳統思想中個人最關注的部分──稱呼自己為自「身」;理想的生活是能夠安「身」立命,因此《大學》把修「身」作為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先決條件;而此種修「身」,正是二人關係的基本原則:用自己的「身體」去「體」會、「體」諒別人──當然,也是「身體」;更理所當然的是,對方也要「體」諒自「身」,否則,就是不會「做」人。這個「做」人可是一項大學問,也是華夏文明的菁華所在,別的文明沒有的──西方只有「是」(to be)一個人,西方思想中的人是「自我」發展起來,不是藉由任何「二人」關係去定義的。繞了這麼一大圈再回來談當代華人社會中的男女關係,很不幸的,男女交往往往一開始就企圖達到已固定的有「名份」的程度(自然,這裡的名份還可以從「封建」的五倫關係中尋得蛛絲馬跡),而變相為一種「事業」。相較之下,五四時代的少數學人反而才真正談起了羅曼蒂克的戀愛;不肖子孫往往為了安「身」,差不多被迫成「家」,即使眼前的這一位不「對」「胃口」、不「對」「味」。不用說,此種婚戀的品質是很低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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