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同性戀
用全球歷史的角度來看,同性戀是很稀鬆平常的事,甚至還為歷史中的社會所鼓勵;最有名的例子當推古典時期的希臘:男人而不是女人的身體被視為藝術品,漂亮的男童都經歷被男人追求的階段(當然這以後他們也可以追求其他男童),連蘇格拉底也看上被所有雅典人覬覦美貌的Alcibiades(但蘇格拉底堅持到A兄色衰以後(還不算年老)才接近他表達愛意,以示「我愛的可不只是肉身」)。在斯巴達,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都是國家有意推動的事,士兵之間的情人關係是司空見慣的事,溫泉關裡頭那300名斯巴達勇士一對對全都是(但美國人拍的300!不太可能出現這種情節,原因詳下)。
中國也有很多類似的例子,像龍陽之癖(龍陽指戰國時代魏王寵愛的男人龍陽君)、斷袖之癖(西漢哀帝與董賢間的故事:哀帝因為比董老弟早點起床又不願吵醒他,遂把壓在董兄之下的衣袖給割斷)等等成語都有悠久的歷史。這種風氣在明朝也很盛行,明代的情色小說幾乎少不了書僮和公子哥兒搭配的場景,就某種程度而言這也是當日的現實:有條史料就說明鄭芝龍就是靠著海盜前輩李旦的寵幸而發跡,「芝龍少年姣麗,以龍陽事之」(張麟白《浮海記》),而此風在當日海上貿易活動頻繁的福建地區似乎特別昌盛(或許因為女人不能隨船出海的緣故),連洪承疇(福建人)歸降大清,都有人繪聲繪影的說是被清朝的美男計所引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