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軍隊火器裝備的數量[3]
戚繼光步營
《練兵實紀》卷一〈第一選步兵〉條:
「…先以一隊總自行揀兵十一名…以有力伶俐者二名為一伍長,二伍長各為鳥銃手兼雙手長刀…又二名為長柄快槍手,槍柄即代短棍,為第三、第四名;以便捷骨柔者二名為藤牌手,為第五、第六名;又以力大貌黑而粗猛者為狼筅手,二藝俱有短無長,為第七名、第八名;以年少有精神殺氣者二名為鎲鈀手,仍兼火箭,以其鈀上可架火箭,便於放也,為第九、第十名;以庸碌者一名為火兵…列陣照此;凡出戰,於銃槍火箭放過之後,牌為一層,筅為二層,鈀為三層,長刀為四層,槍棍為五層。」
圖示如下:
列陣;出戰。
然而下文沒有交代一個營的建制是如何。在《練兵雜紀》卷六「步營解」條隊的組成又不同:
「每步軍十二名為一隊。火器手每隊隊長一名,鳥銃手十名,火兵一名;殺手每隊隊長一名,圓牌二名,狼筅二名,長槍二名,鈀二名,大棒二名…三隊為一旗,旗總一名共三十七名;三旗為一局,百總一名共一百一十二名;三局內(按:應為四局)鳥銃二局、殺手二局為一司,把總一員共四百四十九員名;二司為一部,千總一員,鳥銃四局,殺手四局,共八百九十九員名;三千總為一營,將官一員,中軍一員,共二千六百九十九員名…」
圖示如下:
火器手;殺手。
全營建制:
按:若加上中軍旗鼓之類,《練兵實紀》卷一謂:「步旗鼓俱與騎兵同」、「步雜流俱與騎兵營同但無獸醫」,則此部分有273人,全營應為2972員。
火器使用的數量為:
(待續)
戚繼光步營
《練兵實紀》卷一〈第一選步兵〉條:
「…先以一隊總自行揀兵十一名…以有力伶俐者二名為一伍長,二伍長各為鳥銃手兼雙手長刀…又二名為長柄快槍手,槍柄即代短棍,為第三、第四名;以便捷骨柔者二名為藤牌手,為第五、第六名;又以力大貌黑而粗猛者為狼筅手,二藝俱有短無長,為第七名、第八名;以年少有精神殺氣者二名為鎲鈀手,仍兼火箭,以其鈀上可架火箭,便於放也,為第九、第十名;以庸碌者一名為火兵…列陣照此;凡出戰,於銃槍火箭放過之後,牌為一層,筅為二層,鈀為三層,長刀為四層,槍棍為五層。」
圖示如下:
列陣;出戰。
然而下文沒有交代一個營的建制是如何。在《練兵雜紀》卷六「步營解」條隊的組成又不同:
「每步軍十二名為一隊。火器手每隊隊長一名,鳥銃手十名,火兵一名;殺手每隊隊長一名,圓牌二名,狼筅二名,長槍二名,鈀二名,大棒二名…三隊為一旗,旗總一名共三十七名;三旗為一局,百總一名共一百一十二名;三局內(按:應為四局)鳥銃二局、殺手二局為一司,把總一員共四百四十九員名;二司為一部,千總一員,鳥銃四局,殺手四局,共八百九十九員名;三千總為一營,將官一員,中軍一員,共二千六百九十九員名…」
圖示如下:
火器手;殺手。
全營建制:
按:若加上中軍旗鼓之類,《練兵實紀》卷一謂:「步旗鼓俱與騎兵同」、「步雜流俱與騎兵營同但無獸醫」,則此部分有273人,全營應為2972員。
火器使用的數量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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