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季兵器摭錄[5]

倭刀


現在復刻本當中的《單刀法選》片段;這本書是明末武術家程宗猷(字沖斗)所作,講述的是倭刀的刀法。圖片來源

日本刀雖然聞名遐邇,然而在日本戰國時代的戰爭中,日本刀並不是主力兵器;與此相反,嘉靖年間侵擾中國東南沿海的所謂「倭寇」,卻往往以其「倭刀」與刀法聞名。為何會有這個矛盾呢?雖然我想過類似的問題,但我沒有答案。我只有兩個想過後看起來似乎還算合理的解釋。

(關於立論的主要史料基礎,請見以下兩篇附錄;這裡就不引用了。另外一些資料我主要是參考了北京中華書局出版的《明代倭寇史略》)

首先,倭寇的戰術和日本戰國大名的戰術有很大的差異,這個差異主要在戰鬥隊形的規模上,因而造成不同的戰術模式和兵器搭配──日本戰國時代的會戰,就我所知的印象而言,規模在數萬人之間;而其戰場上可指揮層級的單位規模大約在數千之間,此單位也就是所謂的「備」,相當於一個獨立的大名可以集結的兵力(當然很多時候可以達到數萬人;不過這比較不影響後面的論證,我們只要確定那在數千之上就足夠了。附帶一提的是,我認為在同時代的歐洲戰場上大約也是如此,如西班牙的tercio或者稍後瑞典的regiment,規模也是相當)。而儘管在史料中也可以見到一、二萬倭寇的大陣仗,這裡的一、兩萬卻是由較小的單位集結而成的──至少就我所見的資料而言,一「隊」倭寇最多百人,最少可以只有三人,而一般在四、五十人之間。

我們把考察的對象轉移到戰術上時,這種差異就更明顯;倭寇竟然會在己方被殺敗的情形下,在奔逃之中埋伏起來襲擊追擊的明軍。這種行為或許也是可以預謀的,不過在被己方無預警的崩潰逃難的情形下很難想像被上層嚴密控制的單個或數個士兵,會在沒有上頭授意下自動採取這種會令人覺得有某種「個人英雄主義」式的行動;不過如果我們知道事實上每個倭寇都是他們自己的主人,都有自行選擇採取何種行動的自由時,我們就能理解為何他們會採取上述的行動,順便解釋其他一些東西──比如說,為何他們會喬裝易容,以及為何他們的行動斷斷續續,沒有組織,以及為何,剿倭的將領只能消極的殺一個算一個,殺光為止。

我覺得要作類比的話,所謂的倭寇和歐洲半商半盜的探險家其實是很類似的;殺人越貨只是他們表現出來的一面。當時中國的許多商品,生絲、瓷器、漆器等,在日本有其需求,價格高昂;因此,或許倭寇的組織反映的主要是他們進行商業活動的規模,而這個規模只要能在中國沿海劫掠到足夠的商品就夠了,它不是為了嚴格意義的「戰爭」而存在的。

我們再回到戰術。由於交戰(搶劫)的團體人數其實不多,他們的活動空間較大,像大規模會戰中甚至肩並肩的緊密隊形他們是不可能用到的。而在幾乎總是規模不到數百人的戰鬥中,倭刀就有其優點──就攻擊距離而言,長鎗弓矢無疑更長,但相對於有鋒刃的兵器,這些武器有個重大的缺點,就是在那個攻擊的極限之內它們反而沒有攻擊力──而Microsoft出的遊戲Age of Empire III裡頭的兵種Doppelsöldner (被暱稱作「都普勒」;其實Doppel應該是double的意思,第一線打頭陣,盔甲多穿一件,薪水多領一份)也有範圍性質的攻擊嘛。倭刀也是如此,而比其他更短的類似兵器更有利。

有先進提到武器砍人順不順手的問題。不過在過去的時代,即便是看起來頗陽春的兵器,使用起來都是必須要長期訓練心領神會,弓箭是這樣,長鎗也是這樣;光是練習準確的刺中敵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當的類比,大家試試30公分外一口氣把鑰匙插進門鎖的命中率)。我想菜刀用起來會比倭刀要順手得多,不過在那個時代大概不會有比菜刀更順手的武器;而一個慣用倭刀(以及其他兵器)的人沒理由捨己長而就短。

此外,實際上,使用倭刀的人恐怕不多──一來是製造成本的問題,二來是後勤支援的問題;而就史料來看,雖然沒有很準確的百分比的數據,但大概可以說倭刀其實只是一種強烈的第一印象,即使在當時也已經有人提出過倭刀的使用其實不多的觀察(見所引《籌海圖編》史料的末尾部分)。從另一份〈演禽戰法〉來看,倭寇使用的武器(還有道具)其實是很多樣的。

附錄一:

引自鄭若曾《籌海圖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584冊,臺灣商務,1983),pp.68-72。括號中的部分為原文中註解用的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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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術〉(倭寇之勝我,專以術也;即以其術還至其人,不必用古法,篾不勝矣。故誌之。)

倭夷慣為蝴蝶陣,臨陣以揮扇為號,一人揮扇,眾皆舞刀而起,向空揮霍。我兵倉皇俯首,則從下砍來。

又為長蛇陣,前耀百腳旗,以次魚貫而行,最強為鋒,最強為殿,中皆勇怯相參。

賊每日雞鳴起,蟠地會食。食畢,夷酋據高坐,眾皆聽令,挾冊展視:今日劫某處,某為長,某為隊;隊不過三十人,每隊相去一、二里,吹海螺為號,相聞即合救援。亦有二、三人一隊者。舞刀橫行,人望之股慄遠避,延頸授首。薄暮即返,各獻其所劫財物,毋敢匿。夷酋較其多寡而贏縮之。每擄婦女,夜必酒色酣睡。劫掠將終,縱之以焚,煙焰燭天,人方畏其酷裂,而賊則抽去矣。愚紿我民,勿使邀擊,自為全脫,專用此術。

賊至民間,遇酒饌先令我民嘗之,然後飲食,恐設毒也。衢陌間不入委巷,恐設伏也。又不敢沿城而行,恐城上拋磚石也。

其行必單列而長,緩步而整,故占數十里莫能近,馳數十日不為勞。

又陣必四分五裂,故能圍。

對營必先遣一、二人,跳躍而蹲伏,故能空竭吾之矢石火砲。

衝陣必伺人先動,動而後突入,故乘勝長驅。戰酣,必四面伏起,突撓陣後,故令我軍驚潰。

每用怪術,若結羊驅婦之類,當先以駭觀。故吾目眩而彼械乘慣,雙刀上誑而下反掠,故難格。

鈀鎗不露竿,突忽而擲,故不測。

弓長矢巨,近人則發之,故射命中。

斂跡者,其進取也。張揚者,其外遁也。故常橫舟以示遁而突出。金山之圍,造竹梯以示攻,而旋有勝山之去。

將野則逼城。

欲陸走則取[舟卓]。

或為井以詐坑。

或結稻桿以絆奔。

或種竹簽以刺逸。

常以玉帛、金銀、婦女為餌,故能誘引吾軍之進,蹈而樂,罷吾軍之邀游。

俘虜必開塘而結舌,莫辨其非倭,故歸路絕。

恩施附巢之居民,故虛實洞知。

賞豐降虜之工匠,故器械易具。

細作用吾人,故盤詰難。

向導用吾人,故進退熟。

預藉富室姓名而次第取之,故多獲。

宿食必破壁而處,乘高而瞭,故襲取無機。

間常一被重圍矣,餌以偽馘而逸之,或披簑頂笠,沮溺於田中;或雲巾紵履,蕩遊於都市。故使我軍士或遇而投賊,或疑而殺良。

江海之戰,本非其所長;亦能聯虛舟,張弱廉,以空發吾之先鋒。捐婦女,遺金帛,以弭退吾之後逐。

凡舟之裙墻左右,悉裹布帛被褥而濕之,以拒焚擊。交鬨間或附蓬而飛越,即雷震而風靡矣。

寇擄我民,引路取水,早暮出入,按籍呼名,每處為簿一扇,登寫性名,分班點閘。真倭甚少,不過數十人為前鋒。寇還島,皆云「做客回矣」。凡被我兵擒殺者,隱而不宣,其鄰不知,猶然稱賀。

〈倭刀〉(刀有高下,技有工拙,倭之富者不悕重價而制之,廣延高師而學之;其貧者所操,不過下等刀耳。善運刀者,在前衝鋒可畏,頗有限也。中國人不知,望之輒震而避焉。擒獲夷刀,亦莫辨高下,混給兵士,故誌之。)

大小長短不同,立名亦異。每人有一長刀,謂之配刀;其上又插一小刀以便雜用。又一刺刀長尺者,謂之解手刀;長尺餘者謂之急拔,亦刺刀之類。此三者乃隨身必用者也。

其大而長柄者,乃擺導所用,可以殺人,謂之先導。其以皮條綴刀鞘,配之於肩或執之於手,乃隨後所用,謂之大制。

又有小裁紙、設機刀,出長門,號兼長者最佳。

又有作贄禮、賀禮,不拘大小,名雖為刀,其實無用。

〈上等〉

上庫刀(山城國盛時盡取日本各島名匠,封鎖庫中,不限歲月,竭其工巧,謂之上庫刀。其間號寧九者,更加世代相傳,以此為上。)

〈次等〉

備前刀(以有血漕為巧,刀上或鑿龍,或鑿劍,或鑿八幡大菩薩、春日大名神、天照皇、大神宮,皆其刑著在外為美觀者。)

如匠人製造之精,不論刀大小,必於柄上一面鐫名,一面刻記字號,以為古今賢否之辨。鎗劍亦然。


附錄二:

下面這段是明軍在與倭寇作戰時所繳獲的陣法「秘笈」的一部分。括號中的部分為原文中註解用的小字。引自唐順之《武編》(四庫全書珍本四集本134冊,台灣商務,1973),pp.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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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禽戰法(凡稱我者,倭自謂也;稱彼者,謂官軍也。以此推之,章章自明矣。)

此法自晉孫恩海上作亂,樓船千艘,賊兵萬數,然出敵不過數十人,屯聚不滿一、二百,而專恃此法,人號長生自誇神算。天厭其亂,能破其術者,有劉牢之也,大戰海洋,賊眾覆敗,孫恩溺死。盧循繼反,劉牢之復破而滅之。此法傳自榜葛剌、彭亨、倭奴諸島,至今兩廣猺、獞、苗、寇皆效之也。

此法不擇日,不擇門,不避孤虛,惟用棗木刻二十八宿真形,行則配之,立營隨方供之。

陣法分天、地、人陣,天陣前衝。(天陣或數十人,或百人,列為前陣,衝突官兵營壘;地陣或數十人,或百人,為後衝,專恃隱伏邀擊;人陣居中,或為應兵,或分游變,或為爪牙也。)天陣先出三人為宗,各相背立,隱伏出沒,如隼如鶻。(各相依背,面外而立,或隱伏草莽,或出沒空舍崖岸,如鷹、鳶、鶻、隼,使官兵莫能測也。)五人為伍,前二後三,飛刀直前,鎗鐮次也。(前二人,後三人,能使飛刀者直衝官兵之前,能使鎗鐮者次而進。)先出者潑扇,鼓譟一進。(先出者俯白扇向前,對官兵而潑之,眾皆鼓譟而進也。)彼知破法,亦潑扇而裂之,踏足,下令軍士用牯牛釵直衝群擊而前。(官兵能知破法,亦用白扇,破而裂之,收踏足,下令軍士用紅布纏頭,左右各插竹枝一根,手執細梢竹一根,向賊群擊之,賊人必敗矣。蝠夜飛,人常以細竹急速遙擊,則蝠必自觸於竹而死。官兵既用牯牛釵破賊之法,賊人受破,難敵也。)我當分伏夾道,無恙。不然,彼有大斧、長鎗,執彩扇面,胸前拍拍而來,則我兵大危矣。(賊被破,必分夾道而伏以避之,無害矣。若官兵再有大斧、長鎗,執彩扇,胸前拍拍而來,賊兵大厄矣。)此第一指(摺)法也,名女土蝠。

主將臨陣,默念唵吽吽咍咍咍叱叱叱,一變為尾火虎陣。令士卒群聚踞咆哮而前,各執短刀,主者裂白扇棄地或水中,分兩翼橫跳而進,則後陣自潰,前、中皆奔散矣,可收兵歸營,不可深追。若彼知破,令軍士群棄草鞋一隻投陣中,鑼聲大震而進;主將披髮直前,眾兵自走矣。(賊行蝠陣被破,賊首唸咒作髮(法),必變尾火虎陣:賊令卒屯聚咆哮以向官兵,各執短刀,賊首裂白扇棄地或水中,分兩邊橫上,官兵後陣必自潰,前陣、中陣皆奔散矣。自收兵歸寨,不敢深追。若官兵知破,令軍士脫所穿草鞋一隻投賊陣中,令各隊鑼聲不絕,大將披髮直突賊陣之前,賊兵自然迷惑,束手就擒矣。譬如虎行[木犬]落,必有虎長(倀)導引,擒虎者必棄所穿草鞋一隻於山麓,倀得之必猶豫不進,虎即為獵者所獲矣。)

彼兵臨我兵,執紙蓋而直衝其前,彼若不解破法,我用率然之勢,首尾句招,彼兵即敗。使彼用此,我能破之:人執白棒於前,鎗斧居次,先斬執蓋,次斬先鋒;令婦裸體,用簸箕扇之,然後旗指戈向,則勢如壓卵矣。(官兵出陣臨賊,賊人執紙傘直突官兵前,若官兵不知破法,賊人用率然之勢,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首則尾應,擊尾則首應,擊中則首尾皆應,而官兵必敗矣。若官兵用前法臨陣,賊令白棒向前,前鎗斧居次,先斬執蓋,次斬先鋒;如不能斬執蓋先鋒,賊必陷斬,就令婦人裸體,用簸箕向官兵扇之,而旗指各向,勢如壓卵矣。官兵彼時知破,用帚颩溺洒之,簸帚即昏,賊首可獲也。)此第二摺法也,名參水猿。

臨陣主將默念唵咖囉唦九遍,用劍橫畫地上,直越而前,一變為箕水豹陣。令士卒群蹲踞,滾刀而前;狎者用扇,向胸前拍之,彼不知解,即以扇向前招搖之,口唸唵吽吽嚙[口臨][口部]九遍,用劍直指,須臾隱隱迷霧,眾兵皆為我傷矣。彼知破法,用疊陣破之:槌斧長鎗居前、中,勁弩在後,以次而進;主將用扇,橫分左右扇之,收踏腳下,雖勇猛亦為所困也。(賊行猿陣被破,賊首唸咒作法,仗劍橫畫地上,直躍官兵之前,變為箕水豹陣,令賊眾蹲踞,滾地使刀,而前押陣者即用扇向前招搖之,口唸咒作法,用劍直向官兵前指之,頃刻迷霧隱隱,官兵受傷;使官兵知破法,用大斧、長鎗、強弓、勁弩挨陣而近,大將用扇橫分左右扇之,收足下踏之,雖有賁育在內,亦為所困矣。)彼兵臨我,我兵戴一角披髮而突入其陣,彼不知破,我兵可先斬其馬,次及前衝,則彼皆自潰矣。使彼用此臨我兵,夏月用斬蛇以投陣內,冬月用草編為草蛇以待之,既斬蛇投陣內,然後兵再用笓籬蔽前,勁弩後發,兵士務去襦袴,方勝。(官兵臨賊陣,賊兵戴一牛角,披髮纏紅巾,直突衝官兵之陣;官兵不知破,賊人必先斬官兵馬足,次及前衝,官兵必敗。官兵知破,夏月斬蛇投賊陣,冬月編草蛇以替之,既斷,蛇投賊陣,再用笓籬蔽前,笓籬,竹挨牌也,勁弩隨後而發,官兵居前陣者,務去襦[衣夸],則大勝矣。蓋蛟者,乃蜃蛇所化,斷蛇則蛟傷真形也。)此第三摺法也,名角木蛟。

主將臨陣,默念唵吽吽叱叱叱[口殺][口殺][口殺]久遍,一變為斗木獬。令士卒分五陣,四面而進。主將用扇,向前頭上,[口雷][口雷]之聲如招人狀,其兵俱斂手受刃也。使知解法,用米撒陣內,去下袴,群執重器火砲,中半邀殺,無不勝也。(賊行蛟陣被破,賊首唸咒作法,變為斗木豸陣:令士卒分五陣,四面環繞而進;賊首用扇向頭頂上,口中作[口舀][口舀]聲,如招人狀,官兵則束手無措。官兵知破,用白米亂灑賊陣中,軍士去下袴,群執重器火砲,或中渡,或半道邀擊,大取其勝也。)彼兵臨我,我用兩卒,口銜刀,手執白紙幡而夾攻陣中;彼不曉破,我用群刀手大噪而進,彼兵盡為我挫矣。使彼兵用此法,加(如)我得風,則燒其幡;無風,用竹筱,令軍士群擊之,幡斷陣破,主將可擒。(官兵臨賊,賊人令兩卒口銜刀,手執白紙幡;令賊眾兩路夾攻,官兵不知破,賊人用群刀手齊鼓噪而進。官兵受其挫矣。假使官兵知破此法,得上風則令軍事燒其幡,無風,用梢竹群集突陣內,幡斷陣潰,賊首就擒矣。)此第四摺法也,名亢金龍。

主將臨陣,默念唵嚙嚙嚙嚙囉唦攝九遍,用劍尖指揮而退,一變為井木犴。此宿入山擒猛虎,入海啖龍蛟,所至處先令人放火,使煙焰衝天,然後埋伏草野,以次而進,無不勝者。如彼知破,令軍士各執五指釵而進;如無,用魚叉亦好。(賊行龍陣被破,賊首唸咒作法,變為井木犴陣。遇官兵,先令人放火使煙焰漫天。然後分投然後分投各處,三伏草野,挨次而進,攻無有不勝者。官兵知破,令軍士執五指釵而進;如無,魚叉亦可。犴獸性猛,入山擒虎豹,下水啖蛟龍;原其真形,乃大魚所化,五指釵,獺之真形也。魚叉亦所畏之器也。)彼兵臨我,我兵頂一方板手,執長蛇以進。彼不知解,我兵先橫跳而進之矣。此謂之倒戈陣也。彼使用此加我,必先用大砲居前,或鼓哨,披髮斜行,大斧直向,先斬先鋒,次擒上降也。(官兵臨賊,賊人頂方板一片,手執長蛇,以次而進攻,官兵不能破之,賊兵必令前陣橫跳而入,官兵必輸。官兵曉破,先用發熕居前衝,令頭目數十人鼓哨,披髮斜行,大斧直前向賊陣先鋒,賊首必就擒矣。蛇,蟄蟲也,發熕聲震,其物斂藏。)此第五摺法也,名翼火蛇。

主將臨敵,默念唵咖囉哪囉煞,用劍虛刺而進,一變為奎木狼。令士卒伏地而來,先截尾陣,次及先鋒,其勢如山。彼之解法,惟以槌鞭斧簡,群向前而進攻之。然後令士卒務以圓堅二陣行之,無不破矣。若視以尋常,必受其害。(賊行蛇陣被破,賊首唸咒作法,用劍望空虛刺而進變為奎木狼陣。令卒伏地而犯,官兵先截尾陣,次及先鋒,其勢重如山。官兵知破,專用大槌、大斧、鐵鞭、長簡,群聚而進攻,務擺圓尖二陣,賊人必敗矣。若視以尋常玩怠,必受大害。)彼兵臨我兵,我兵口銜短刀,兩手如翼向後,兵吶喊而進。彼不知解,我得大贏。此陣能潰圍。如彼用此襲,我兵先令執紙蓋而直衝之,先斬後陣,前、中自散。(官兵臨賊,賊人令卒口銜短刀,兩手如鳥張翼向後,後眾賊齊吶喊而進攻。官兵不知破法,賊人大勝。此陣能潰圍。官兵知破,令一卒執一紙傘而突入賊陣,先斬後陣,則前陣、中陣自然離散,官兵大獲全勝也。)此第六摺法也,名畢月烏。

主將臨陣,默念天轉地轉唦囉[口殺],一變為觜火猴。先令人登高樹屋望之,次四野伏殺,仍執紙蓋短幡直衝,斬柳枝投陣內,大勝。彼知破法,務以火鎗,方勝。(賊行烏陣被破,賊首唸咒作法,變為觜火猴陣。先令人登高樹,或高屋遠望,次伏四野截殺。仍執紙傘短幡直衝,再斬柳枝投官兵陣內取勝。官兵知破,務用火龍鎗直倒賊陣,賊兵大敗。猴性輕佻,惟火能制。)賊見破了觜火猴陣,主將用扇拍拍而來前,唸咒曰:吒利利納囉囉,一變而為婁金狗。令軍士二十人手足抓地作犬聲而進,隨用大斧長鎗殺來。我軍被殺,不知破法,大敗而歸。官軍知是狗陣,各軍頭扎虎頭形盔帽,作虎聲向前,手執肉十數塊拋入彼陣,鼓翼而進,賊必大敗。(賊若變為婁金狗陣,我這裡知是狗陣,即用肉或牛羊骨頭上拋進以制之。蓋狗性喜肉,彼見之,顧食不進;入又見虎豹在前,畏懼退縮也。)此第七摺法也,名婁金狗。

主將臨陣,默念曰:變!移移星神聽令!可,劍一指,一變為星日馬。令士卒跑踘哮叫而進,一衝其陣,勢如劈竹。彼知破法,各以鞭槌叉棍向前,料豆亂撒地下,賊兵返回,自傷害矣。(賊見破了狗陣,主將唸咒作法,變為星日馬,咆哮沖來;若不知破法,官軍受傷矣。馬性懼縛喜料,彼見鞭繩豆穀,即退陣矣。)此第八摺陣法也,名柳土獐。

主將見破,遂執黑旗在手,左旋不住,默念:速速來!摩囉摩囉,即變為柳土獐陣。先令士卒手執鋒刃三尖刀,一跳十數步,橫奔而來。彼知破法,各軍三股叉、藥弩箭向前,口作大聲,方勝。(獐性跳躍,怕大叉。若不知破法,官軍被其殘害。獐見索網、大叉,自退縮矣。)此第九摺陣法也,名昂日雞。

主將即向前,令兵兩手如飛鳥粗似,張翼前進。各執大刀吶喊殺來。官兵不知解法,賊人大勝。若知破法,即用米榖灑去,手執竹棒打去,飛槌殺入,即解。主將見解,即變為張月鹿陣,以頭結物而進,作法持咒,手執黃旗旋轉,默念:黃由由,頭角崢嶸,速速唵唵。令士卒群聚殺,勇不可當。官軍不知破法,被賊沖擊,受害奔走。若知破法,各兵口作犬聲,以三股魚叉、藥弩、網索齊進,賊反受害矣。

主將見破,即唸咒作法,手握皂旗,披髮,口噴淨水,按上中下口唸咒云:唵嚙呤呤鼠即情,一變為虛日鼠陣。此陣最惡。天陣如飛鷹捉兔,乃為天鼠。三軍大刀、大斧,飛奔前進;地陣如穿山甲入山掃地而往,各持短刀喊叫,滾在地上向前,名為地鼠攥穴;人陣如狼迷人,飛槌拋打,飛刀齊進。三陣一時同發,名為日鼠飛躍。主將先用軫扇拍拍不住,諸軍見扇拍拍不住,一當百。官兵不知破法,無一人得存,盡被殺死。若知破法,令三軍手執竹葉長竹,口作貓聲,以破矢鼠。手執團牌、短刀,齊隔飛槌、飛刀、飛鎗,牌下短刀砍賊腳,口亦作貓聲前進,以破人、地二陣,無不勝也。

主將見破,即令三軍喊呼向前,各執長鎗、三尖利刃,作法默念:狐精救我三軍,唵吒吒摩哩哩,即變為心月狐陣殺入。狐性喜變婦女,怕網索貓犬,官軍口作犬聲,頭上畫婦人美色墨包。賊陣:噠哩哩殺殺,即變為牛金牛,令士卒各執大刀、大斧,口作牛聲而進。不知破法,受其害矣。若知破法,令三軍各執長鞭,口中唸啼,(即拂也。)大喊齊進,賊反受攻。主將見破,作法默念:魍魎魍魎,助我真常,吒吒囉囉速速,即變為鬼金羊。令士卒以頭向敵,各執短刀、短鎗,如風齊進,勢不可當。若知破法,令軍頭頂虎頭狼面,作虎聲喊,大刀、尖刀殺入而解。賊見破法,即行作法,默念咒曰:鐵腳田王,速速當當,飛揚飛揚,即變為室火豬。令士卒各執飛刀,捲地而入。若知破法,即令三軍拋糟入陣,尖刀相迎,手執長索、鐐鉤,齊抵相戰。主將見破,即行作法,默念:大悲龍神,救我兵人,速疾疾唵吽吽吒吒,即變為璧水[犭俞]陣。令士卒各用三尖大刀、大斧而進。若知破法,唸咒云:吒吒那那,飛飛殺殺,即變為胃土雉陣。令士卒手執三尖刀、三股叉,齊聲吶喊,大叫殺入。官軍矣網羅。長繩、大刀,頭上插茅草、柳枝敵住。賊見法破,即又作法,呼曰:三陽三陽,速來軍旁,水護水護,勿誤勿誤,即變為房日兔。此兔陣照耀四方,為三軍頭者令士卒呼喊:殺殺,手執大斧齊進。官軍頭戴虎狼巾,口作犬聲敵住。賊見法破,即行作法,將皂旗旋轉,默念悉怛怛,杜公公速至至,即變為危月燕陣。令士卒各執雙刀,如鳥翅飛開,殺聲不住,一躍前進。官兵不知破法,被賊跳入殺傷。若知破法,令各軍手執竹桿,望空不住打下,長鎗隨後迎敵;或點火把燒去,即解。賊兵返回,盡被官軍殺害。賊見法破,又行作法,用淨水三口噴去,大聲喝云:土神、水神,遠至遠至,唵哩唵哩殺殺殺,即變為氏土貉、軫水蚓二陣,令士卒分兩邊,各執短刀一路,長鎗一路,迅速齊到,勢不可止,殺人最快,敵不見軍。官兵以鋤頭、大刀破入,鑼聲不絕,口作貓、犬聲齊進,無不勝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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