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圖曼帝國的軍事機構[5]

譯自Stanford Shaw, History of the Ottoman Empire and modern Turkey, Cambridge ;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1977, pp.1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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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

海軍機構與組織的發展,花了較長的時間才達到與陸軍相當的規模。只要陸戰是鄂圖曼征服戰略的基礎──而海軍最多就只是防衛海峽、海岸與輸送部隊──陸上武力的軍官就掌握著較高的地位與權力,獲得大部分勝利的財富與果實。然而,海軍組織的結構以威尼斯(Venetian)和熱那亞(Genoese)人的模式為基礎,逐漸成型,並且經常參用義大利人的海軍術語或相應的土耳其術語。在哈盧丁.帕夏(Haruddin Paşa。譯按:即「紅鬍子」Barbarossa;這個名字繼承自其死去的老哥Baba Oruç,被歐洲人訛傳為Barbarossa。儘管他的鬍子的確是紅色的)和其繼承者領導之下,16世紀晚期,海軍的系統得到充分的發展。


「紅鬍子」Barbarossa。

在鄂圖曼海軍機構頂端的是「德亞.貝」(derya bey)(海事bey,bey of the sea),他的另一個稱呼「卡普坦」(kaptan)或「卡普坦.帕夏」(kapudan paşa)源自於義大利語的「卡皮塔諾」(capitano);最後,到了16世紀初期開始被稱為「卡普達尼.德亞」(kapudan-ı derya)或「卡普塔尼.德亞」(kaptan-ı derya)(海事總長或海軍上將,captain of seas or grand admiral)。第一個得到這個職位的是巴爾塔歐魯.蘇勒曼.貝(Baltaoğlu Süleyman Bey),穆罕默德二世用這個職位酬傭他在進攻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時,在金角(Golden Horn)的傑出表現。他與他的繼承者都只得到「山賈克.貝」的官階,從加里波里(Gallipoli)的「山賈克」收取稅捐,而從加拉塔(Galata)(那裡大量的熱那亞人口被授與某些貿易與免稅特許,以維持艦隊作為交換)與伊茲米特(Izmit)(他們上繳的稅收是造船用的木材)的卡查(kaza)取得資源,建造、維持和裝備其艦隊。只有在哈盧丁時艦隊司令才取得「貝勒貝惹」的頭銜和進駐帝國議會(Imperial Council)的權利。愛琴海上的大小島嶼被併入原來的海軍領地組成海島省(the province of al-Cezayir,the Islands),加上阿爾吉爾(Algiers)省組成常備的「提馬爾」,供應指揮海軍所需的必要資金。然而哈盧丁的位階是他個人成功對抗多利亞(Dorea)的報償;16、17世紀的繼任者大部分都只有較低的兩條馬尾的次相(vezir)一級。只是在後來,海權長久削弱、海軍機構變的有名無實之後,在整個顎圖曼帝國的組織普遍衰退的情況下,海軍的將領才毫無疑問的取得三條馬尾的次相位階和權力。


Preveza戰役;哈盧丁於此役中擊敗由多利亞率領的神聖同盟艦隊。以上兩圖來源

海軍事務以帝國港口(Tersane-ı Âmire,Imperial Dockyard)為中心,與帝國其他地區的港口、艦隊與軍官共同作業。作戰、建造船隻與維持軍備的活動都由海軍大將(grand admiral)主導,但另外兩個支援部門的軍官和人員比較獨立運作。每個造船廠由一個廠長(commissioner)領導的文官階級運作,加上船廠尉官(lieutenant)、船廠指揮官(commander)、港口運作指揮官、船廠書記(scribe)、船廠檔案管理員(recordkeeper)等其他輔助人員。艦隊行動在哈盧丁之前比較沒有正式的組織。每艘船由船長(reis,captain)指揮,指揮較大船隻的稱為「卡普坦」(kaptan)或「哈斯.瑞斯」(hass reis)(後者的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他們是海軍上將所屬「山賈克」中的「提馬爾」;他們的領地就負責提供船隻的運作資金與人員)。16世紀中葉後所有船長都稱作「瑞斯」(reis),而「卡普坦」只限於稱呼艦隊的隊長。在他們與海軍高階將官之間鮮少正式的機構,直到一世紀後才又多了數個海軍將領(admiral)階級。

船員除了「阿薩普」外徵集自附近的海岸,包括土耳其人、希臘人(Greek)、阿爾巴尼亞人(Albanian)、達爾馬提亞人;他們被稱作「雷凡特」(levent),可能源自於義大利文的「勒凡提諾」(Levantino),用來指稱大部分地中海艦隊上的水手。有些時候他們是為了讓自己的家族或村莊免於賦稅而為那個省份的海軍將領服役,有時候是為了領取船廠金庫的薪水。除此之外還有槳手(kürekchiler,oarsman),包括那些戰俘奴隸和罪犯;他們的重要性隨著18世紀船艦的動力來源改為風帆而式微,而在遠征行動中則另外僱傭海員。水手在16世紀稱作「阿拉克折拉爾」(aylakchılar),而在之後稱作「卡庸庫拉爾」(kalyoncular)(galleon船員,galleon man)。

海軍大將在船廠維持他自己的部門和議會,分派支部到各個島嶼和地區,管理和維持司法機構;他本人有義務指揮警務,維持船廠週遭的秩序,尤其是加拉塔和卡什姆.帕夏(Kasım Pasha)地區。和陸軍一樣,每年夏季,艦隊的軍事行動都從隆重的典禮開始,蘇丹和其他高級軍官都會參與。在冬季,艦隊保存在乾塢中,擁有封建領地的軍官和人員則四散回到「提馬爾」,徵集維持他們自身和船隻的資金。支薪的人員在冬季留在他們在加拉塔的軍營。那裡在海軍的司法管轄權之外,導致當地的治安騷擾逐漸增加;到了16世紀晚期「雷凡特」遂成為治安不良的同義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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