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時期火砲的搬運

譯自Thomas Arnold, The Renaissance at War, pp.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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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運火砲

搬運一門七千、一萬乃至兩萬磅的攻城砲,甚至是較小的一千至兩千磅的野戰砲,都需要數量極大的人力與畜力;不僅僅是在作戰期間役畜要用來拖曳火砲,在布置陣列時火砲也必須調整和瞄準。馬克.安東尼奧.貝倫(Marc' Antonio Bellone)在他的《砲手指南》(Instruction for Gunners)一書中提供了一條便則,以一門火砲的每個千磅或一千二百磅為一單位,每單位相當於須要兩匹馬或兩頭牛來拖運(載具不算在內)。他同時附了一張表;注意這些數字所指的是在乾燥平坦地形的情況下,在丘陵或泥濘地上需要更多的役畜:



西班牙人蘭爵加(Lechuaga)在他1611年所寫的《論砲兵》(On Artillery)一文中提供了類似的數據。和一般所論的一樣,他建議將沉重的全加農的砲耳緊縛並嵌於砲座內,讓它的重量平均分配到四個堅固的車輪上。用絞盤、滑輪、三腳架將砲座從砲車上抬起或放下必然增加了搬運火砲所需的時間、努力與危險。蘭爵加的數據:



戰場上的實際數據確証了這些數字,並且提供了驚人的役畜的總數。1610年在須利希(Julich)某個較小的荷蘭砲兵隊列用了490匹馬拖曳24輛重車、16輛兩馬拖曳馬車和15門火砲(其中包括兩門全加農);更多的役畜用於載運其他198車砲兵所需的雜物(其中41輛載的是軍官的行李)。考慮到一個完整的砲兵隊列可能包括40門以上的火砲,其中許多是全加農或半加農,所需要的馬匹牛隻必然數以千計。供應這些牲畜需要極大的努力。每天必須提供數以噸計的草料──這也是為何大規模的攻勢行動幾乎總限於野草的生長季,以及為何行軍中的軍隊總是在鄉間犁出一條寬闊的破壞地帶,當這些強盜四出收割動物的糧草時。未鋪設的道路與脆弱的橋樑使得情況更加複雜。1529年在皮耶蒙(Piedmont),一支撤退的法軍將一門加農(以及其師傅、砲手和其他附屬裝備)送給了追擊的西班牙人,因為砲身的重量壓垮了橋樑,在爛泥中動彈不得。這些小災難突顯出在緊急撤退時偷偷埋下火砲(以便日後挖掘)和將砲摔成碎片(以便帶回重鑄)的智慧。一些運輸困難可藉由河運(在北義大利和荷蘭還有運河)來解決;雖然一樣緩慢,但用於拖曳駁船的牲畜遠少於穿越國界的拖運。移動火砲的困難促使文藝復興時期的技工發展出複雜的滑車和齒輪組。16世紀威尼斯共和國的首席工程師居里奧.薩佛加諾(Giulio Savorgnano)發明了一套如此有力的齒輪組,可由他的寵臣侏儒格瑞達索(Gradasso)一手絞起五門火砲(絞的速度必然非常、非常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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