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爾滸[2]

明軍的兵力與組成

從前引史料已知明軍出兵八萬八千五百五十餘;除此之外,還有朝鮮兵一萬三千,葉赫兵一萬(按:這大概只是個成數。不過這支兵實際上沒有參戰,可暫略去不談)。比較有問題的是各路明兵確實的兵力數字,史無明文,最多記其成數。除此之外,前近代戰爭中士兵並不是可以任意替換的零件(實際上,任何時代都不是),兵力數字只能理解士兵的數量而不是質量,有必要交代不同明兵的作戰方式──在下文可以見到不同系統明兵的不同戰術如何造成了不同的戰鬥結果。

明軍各路將帥名單及兵力估計如下[註一]:









[註一]關於將領名單,見《明神宗實錄》,10962。關於兵力估計,除了史料中可以找到的記載另行附註出處外,各副總兵、游擊、參將、都司兵力姑以2000計,守備以500計──以明末的一般狀況來說,副總兵、游擊、參將、都司所領兵大概都是一營,也就是在五千以下,數千之間;守備通常僅備一城,所管兵更少,很少超過500。這樣估算出來的明軍總兵力為87888人,與前引88550餘人相去不遠。
[註二]《明神宗實錄》,10759。
[註三]《明神宗實錄》,10887。
[註四]尹商《三立堂新編閫外春秋》,27-399。
[註五]《明神宗實錄》,10713。
[註六]《明神宗實錄》,10759。
[註七]清河一路兵全為估算出來的數字,然而據《明神宗實錄》,10811,遼東鎮六萬兵扣除守堡守臺驛站哨探之外,實際能抽出運用的兵力僅二萬餘。就上表所見,官銜(參將、游擊等)前另加地名者大部分為遼東本鎮官兵,清河一路尤其多;則此路兵的組成應以遼東本鎮能抽出的兵力為主,估計其為二萬餘應該不會太離譜。
[註八]《三朝遼事實錄》,p.92。
[註九]《明神宗實錄》,10743。
[註十]《明神宗實錄》,10894。
[註11]《明神宗實錄》,10870。
[註12]朝鮮將領名單,見吳[口含]輯《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八,p.2991。


北邊九鎮:兩種兵種的複合戰術

在上表中,除了劉綎寬甸一路多有南軍(姚國輔、周文、周翼明部)外,其餘三路兵多為北邊九鎮的兵馬。明代邊兵的理想戰術模式是在兩軍剛接觸時採取守勢,持盈保泰;待敵軍的兵力與士氣損耗到一定程度,軍心動搖之時才轉取攻勢,一舉擊潰敵人陣腳並追擊殲滅。為了達成這個理想的模式需要的是兩種採取不同戰術的部隊。

有明一代北方的大患蒙古人,其特長不外乎弓馬兩項。明英宗時代的吏部郎中李賢有下面這段話:「虜所以輕侮中國者,惟恃弓馬之強而已。臣觀今之拒馬木,止能拒馬,不能避箭;挨牌止能避箭,不能拒馬。惟有所謂戰車者,既能避箭,又能拒馬。」[註13]這段話簡潔有力的歸納出明軍防備的幾項手段及其效用:拒馬木、挨牌、「戰車」。戰車的另一項好處是其本身可以搭載軍需,甚至是較重型的火砲。

然而這都是消極的防禦手段;要有力的挫敗敵人,還需要更積極的手段。在整個明代,達成這個手段的方式也就是訴諸火器的運用──明代很早就發展出了輪番發射火器的戰術。「蓋鎗率數層排列,前層既發,退居次層之後。…前十一人放鎗,中十一人轉鎗,後十一人裝藥。隔一人放一鎗,先放六鎗,餘五鎗備敵進退。前放者即轉空鎗於中,中轉飽鎗於前,轉空鎗於後裝藥,更迭而放,次第而轉,…如此則鎗不絕聲,對無堅陣。」[註14]此雖為明英宗時代的紀錄,然而原文又有「臣訪求 太宗皇帝舊制」字樣,則可知這種戰術的運用或許可上溯至明成祖時期。

除了以連番射擊的方式解決火器射擊間隔較長的問題外,明代的火器本身朝兩個方向發展來解決問題:一是增加射速,二是賦予火器近身肉搏的功能。在增加射速上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多管火器,二是將藥室與槍身分離成「母銃」與「子銃」兩個部分,在裝藥時只需更換可分離的藥室(即「子銃」)。至於賦予火器近身肉搏的功能這點,最常見的方式是傳統的在銃的後方榫接木棒──據說「緣以敵人盔甲堅固,射之不入,戳之不傷,遂用棒一擊,則無問盔甲之堅皆靡」[註15]。除此之外,搭配短劍矛頭甚至噴筒等「火焰噴射器」的亦所在多有。而結合以上兩者最為明軍廣泛使用的單兵火器,則是所謂的三眼鎗(或者三眼銃、品字銃)。


三眼鎗、三眼銃、品字銃。圖片來源


鐵騎奔騰撼山崗

以上大致交代了守勢兵力的武器裝備及其作戰方式,不外乎藉著屏障以發揮火力優勢;然而這種純粹防禦戰術最多能做到不殆,還未能取勝。明代的攻勢兵力依靠的仍然是相當傳統的以弓馬見長的騎兵部隊,「軟弓、長箭、快馬、輕刀」基本上概括了他們的配備。換言之,這批部隊與他們的對手蒙古鐵騎並沒有很大的不同。當時對遼東鎮就有這樣的批評:「昔從提督李如松征倭,見遼兵歸陣,止攜弓箭短刀,未諳火器之用」[註16]蓋此時的遼兵依賴的主要是他們的騎兵,對車兵步兵則不太注意。然而即使純粹以騎兵作戰,騎兵亦有騎兵的戰法;清袁宮桂《洴澼百金方》有一條記「遼人陣法」,謂「遼人兵制,每遇對敵,於陣四面列騎為隊,每隊五、七百人,十隊為一道,十道當一面,各有主帥。最先一隊走馬大譟,沖突敵陣,得利則諸隊齊進;若未利,引退,第二隊繼之,退者習馬飲水[米少]。諸道皆然,更退迭進,敵陣不動,亦不力戰。歷二、三日,待其困退,然後乘之。此兵之所以強也。」從《明神宗實錄》,10811當中可知當時在遼東募兵有兩萬人,其中一部分應即為上表所載的新兵右營與中營;《明神宗實錄》,10711又謂「往歲東征,餘兵多聚金、復、海、蓋間燒爌為業,皆善騎射,宜命將招徠,以資衝鋒之選。」則大概可以認定所謂的「新兵」營中其時參雜著不少善於騎射的老兵。

[註13]《明英宗實錄》,4387。
[註14]《明英宗實錄》,4040。
[註15]《練兵實紀》卷五,728-853。
[註16]《明神宗實錄》,10728。


南兵

在參戰的兵力中還有少數南兵,也就是在剿倭戰爭中所發展出來的部隊;由於所徵調的部隊不少是水陸合營的,可以推測編制在劉綎麾下的南兵應是以航海的方式抵達鴨綠江口增援。雖然南兵在明代常有「炮手」之稱,在南兵系統的營編制中使用火器的比例其實並不高──實際上應該與北方邊鎮在伯仲之間。以早期戚繼光所訓練的系統而言,正規編制的部隊,也就是以「鴛鴦陣」列陣的部隊使用的全為冷兵器,只有收在中軍的部隊才配備銃炮。南兵真正的價值在於其陣列──與北方利用障礙物不同,南兵抵擋敵人衝突的本錢是他們自身的陣型與紀律。南兵的這個特點將在下文中發揮出來。


家丁

明末衛所制崩壞是基本的歷史常識之一,許多人就據此推論明末的軍隊不堪一擊──歷史實在是經不起推論的。在明初衛所的編制一方面是一種戶籍制度,一方面似乎也的確是戰時指揮的編制。但這個編制似乎在北方逐漸為當初各戰區(即各邊鎮)的臨時編制所取代,退為戶籍制度。到了明末的這個時期,雖然沒像內地那樣減員到不剩十分之一那麼嚴重,北方邊鎮中的衛所兵大約只剩當初所設置各衛所的一半。在這種情況下招募的部隊與將領所養的私兵(即家丁)就填補起了這個兵力空缺。

明代的家丁由於是將領所挑選厚養的,其薪資待遇通常比隸屬國家的部隊要好得多,許多且能自治器械──明代要命的品質不佳的軍需供應系統對其不起作用,因而其戰力也就遠在一般部隊之上;許多將領甚至以其所養的善戰家丁而聞名,上表中杜松與劉綎後所計的兵數其實就是其所招募而來的家丁。其餘養有家丁的將領所在多有,只是人數上沒有那般壯觀而已。王在晉的《都督劉將軍傳》這樣形容劉綎麾下的家丁:

「其家丁則合南北倭苗夷虜,靡所不有;黑獠鬼面者,入水不濡。時令司門巡酒,三尺之童赤身舞利劍,如庖丁之運刃。或側身馬腹,旋復跳出。…其家丁一能抗十,強者一能抗百,馬逸能止,車覆能起,哮矙風驅,欔戾執猛,矯哉強乎。」[註17]

[註17]《都督劉將軍傳》,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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