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佚居

小時後我不進廟拜拜。那是因為算命仙某對我媽說我「身上帶劍」,所以不能上殿──在漢代,「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贊不名」是特權階級的特權,榮耀份子的榮耀;人既要向神明邀特權,自然不敢擺出一副已經夠榮耀的排場。我這帶著看不見的「兇器」到處晃蕩的,自然在違禁之列。

我是反對迷信的人,不過這並不表示我不迷信;真正的迷信,往往迷信者自己不知道。就此而言,我只能說「唉呀,我講的不必當真」。不過這算命仙的「神」話我記得很牢,倒不是因為我有通過金屬探測器實驗過。佛洛伊德著有《夢的解析》,以夢中的內容作為分析、探究潛意識的材料。然而實際上,心理學家裡頭搞精神分析的,並不認為現實中的象徵少於夢中。或許換個我這唸歷史的歷史學講法:人在解釋自己目前狀況時,記憶所起的作用就是留下與現實相關的,把其他無關的丟掉。現實亦或記憶(成為過去的現實)之所以為人所重視,總因為那與當事人若隱若現的羈絆。就我而言,「身上帶劍」沒有像其他記憶中的迷信一樣被丟掉,或者現實中的其他現象一樣被忽略,因為那在解釋我自己時成為一個主要的象徵。

劍當然是豪俠的象徵。所謂「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但持刀抱劍,未必是壯士所為。這首詩的作者賈島,就不能算是什麼豪俠;所謂「郊寒島瘦」,孟郊和賈島之所以擺在一起,總因為他們的詩作與人生寒酸瘦弱的緣故。他們一以〈遊子吟〉,一以〈尋隱者不遇〉留名,都不是在抒發其遭遇的苦況;「借車載家具,家具少於車」、「二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說的才是他們自己。劍,是強梁的媒介,但更多是弱者的護符。

我帶著的劍好像就是這般。我對學問真正沒有興趣,對生活中大部分的事務更沒有興趣;為了生活所需,為了升學所必須,才這樣東挑西撿的武裝了起來。更多時候則是「把示君」,警誡外邊的侵犯──其實內心脆弱的人,即便外邊是和平的,心裡邊也要過度防禦。當然脆弱的人在與外界的鬥爭中未必就是失敗者;揮舞著凶器的人,看起來總比唬人還嚇人吧。而如是擺擺樣子甚至「行兇」,也能從「實證」上證得勇悍。如此這般,一個人應付外界侵略的信心,就建立在如許行兇的鐵證,如許由全副凶器滿身、威風八面的披掛上。

他們未必是失敗的;因為外邊的世界在他們的虎威/淫威之下,在刀劍交加之下,早已是傷痕累累,甚至(看起來)不堪一擊。外界的「勝利」僅僅建立在下面這個事實上:任一人工夫再深、武功再高強,也不能將之消滅;外界是永遠打不死的「Boss」,是最後的勝利者。

所以很多人心灰意冷,蝸居起來作隱士去了。

而當失去「敵人」以後,高強的「功夫」、鋒利的「凶器」,則指到了自己身上。

這不是危言聳聽;習於以「真理」檢視這世界、以「義憤」批判這世界的人們,在他們批判世界中人時,必然先以身為其中一「人」的身分為基準去檢視;他們可以挑自己的長處去修理別人的短處,可決不能只見到別人的短處就發難,自己不先照照鏡子。除非他們無恥(此種更下一等,本文不論)。舉著正義的大纛,必然時不時檢視自己,究竟有沒有那樣的身量,不至於被這面纛壓死。這樣的習慣若在眾目睽睽的壓力消失之時隨之消散,或許真的是羽扇綸巾,自在消遙;壞就壞在這樣的習慣改不過來,沒有他人可以解剖時,就眼睜睜的、一日三省吾身的、活體解剖了自己。

明末的遺民,好些堅隱不仕;當然也有例外的,黃宗羲晚節就有點瑕疵。不過就有李二曲(名顒)這樣的人,隱居於土室之內,非至交不相見的。我常好奇這些人為什麼有這樣定力;但稍稍推敲起來,也不難理解。無顏見江東父老就可以逼死楚霸王,「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連是什麼了不起的「世變」旁人都摸不清楚,就可以逼死王國維。那些僥倖不死的,多半也沒臉再見人了;或者說因為避於見人,才免除那個逼人致死的壓力。這壓力不為別的,就因為與外界失去聯繫後,刀劍往自己身上招呼後留下的斑斑創痕,叫他們不能見人;他們的罪或許不是「原」的,卻是千真萬確自己認了。檢視得越久,批判得越嚴,罪認得越熟,創痕越深,越發無以見世人。

我唸大學時的後幾年有相當嚴重的「家裡蹲」(引き籠もり,或譯「隱蔽青年」;其實就日文原意言,我覺得窩囊廢這翻譯更貼切)傾向;固然是因為生活習慣非常之差的緣故,不過若沒有一定自尊,還不至於把人鎖在斗室中──實際上,引き籠もり最怕的不是離巢也壓根不會想家,而是面對他人,尤其是諸般檢討之後要如此不堪的去面對其他人;是故凡親朋好友父母兄弟都一概不見,更絕對不敢見的。明末也跑去隱居的張岱著有《陶庵夢憶》,序文披頭就寫「陶庵國破家亡,無所歸止,披髮入山,駴駴為野人。故舊見之,如毒藥猛獸,愕窒不敢與接。」其實故舊未必不敢與接,但張岱既目自身為野人,對野人的探望自然絶念。現下的引き籠もり蹲在家裡未必是因為國破家亡的緣故,但就如前所言,不必有人知道為什麼,就能叫他們自絶於人群,只要他們覺得自己罪無可逭,無顏見人,也就夠了。儘管或許不是因為什麼了不起的「罪行」;有時候,需要的只是連續丁點的犯行所證明的罪性。

有鑒於他們的「待罪之身」,這樣的「服刑人」當然更不敢接受別人的幫助或好意,有其是那些他們感到有所虧欠的。我左腕上這隻表,在阿嬤起意要買之前就一再為我所拒;當我發現被「騙」進鐘錶行時,只好掉頭就走,所以款式也不是我挑的;待到買回來之後,死命我也不肯戴上,給爸保管了起碼一年有了吧。最近的一個實例則是:去年12月底,僅僅是因為不滿意阿公中餐煮的有些隨便,阿嬤另外要下水餃,我一再抗拒無效後拔腳出門,到台南(市)流浪了一個晚上,看著流浪漢圍成一圈睡在「早覺亭」裡;那時候我覺得再也不能回去了。

隔兩天,有路人某在流言板上自承「十餘年來盡在浪費生命」;我回以「人不無恥天誅地滅,臉皮厚點才不會逼死自己啊」。那晚凌晨,姑且抱著祈求原諒的心情等著頭班火車,我才厚著臉皮回家去了。我並沒有被「原諒」,因為阿公掛著眼淚無辜的說道「我(對你)也沒做什麼(壞事)啊」,只覺得自己被冤枉了,還顧不得聲討我的罪狀。這也是理所當然,有人會覺得這招待對自己太好落荒而逃,就是因為吃不起幾個水餃嗎。或許還是阿嬤看得比較透;她說,原諒別人,就是原諒自己啊。

我沒參透。我以為她覺得我恨她。

前幾天好好看完了以引き籠もり為主角的《N・H・Kにようこそ!》(歡迎來到N・H・K!)這部作品(漫畫);很早以前我就知道有這部作品,不過一直提不起勁去看。那是在檢視自己。總算這幾天我一邊狂笑一邊掉眼淚看完了,然後連續兩個晚上睡不到兩小時;對我來說,除了劇情很誇張外,所有一切差不多已經預示了同一個人格會遭遇到什麼同樣的下場。現在我只是運氣稍微好一點而已,沒有出過那樣大的紕漏,可以壓得一個人鐵定一輩子抬不起頭來。我翻來覆去的想啊,沒有辦法強迫自己休息。

我在〈陳情;緣滅〉裡頭講到某次和某個女孩告白的經驗;那篇寫完之後,我總算是老實的和友某承認,我寫的不夠老實。不老實在哪?在於告白的那一剎那我才發現自己打從心底不喜歡對方;變相被拒絕之後我才感到(實在很好笑地)鬆了一口氣。稍早,大學未畢業時我和另一個朋友和她的女朋友聊起這段事,他女朋友似乎比較吃浪漫的這套,覺得自己好像很簡單就被我朋友給「騙」走了。我笑笑,笑裡帶著諷刺。這一套程序,從除了見過幾面外對對方一無所知,到好不容易自力調查出「底細」,再到查出對方課表選擇時機當面送情書,或許證明了一個人的殷勤和勇氣吧。但一套程序執行的再賣力、再華麗,如果我壓根不喜歡對方,那只是證明了有能力安排一場浪漫的表演,而不是有能力去談浪漫的戀情。

漸漸到了後來,我才明白為什麼我會選下面這段話作為《逸佚居》的副標:

「以笠報顱,以簣報踵,仇簪履也;以衲報裘,以苧報絺,仇輕煖也;以藿報肉,以糲報粻,仇甘旨也;以薦報床,以石報枕,仇溫柔也;以繩報樞,以甕報牖,仇爽塏也;以烟報目,以糞報鼻,仇香艷也;以途報足,以囊報肩,仇輿從也。」

這之所以合我胃口,不只因為這嫉惡如仇,而且因為這「惡」是從「美」中「洞見」而來的;更因為我把自己檢討得一無是處,如此相輔相成、相得亦彰的惡,就成了我自己,還有我所見。如此深入的「洞見」,一一揭穿美的虛幻,自然只留下惡的真實,真實也就全是只值得刻酷對待的「惡」了;此種真實,只配得仗劍剿滅,喜歡不上的。

逸佚居,逸樂盡皆佚去之意。

所以說我「身上帶劍」;對這世間的一切人、事、物,如果只是厭惡,只是批判,那就是在世間一切盡皆虛無之餘,遁入空門。即使是逃世,還得面對自己的醜惡,乃至於自己都容不下自己,汲汲於寂滅。但成佛,是要放下屠刀的。

原諒別人,就是原諒自己。

我接下上面那句:「然後才能去愛」。

(如果把漫畫版的《N・H・Kにようこそ!》當作愛情故事來看,就錯了;實際上到最後男女主角並沒有以建立確切關係的方式做為結局。這個故事的後半段與其說是兩個人在談戀愛,不如說是兩個人在努力愛上對方;而這種愛必須基於對自己的體諒──有了此種體諒,才有體諒他人的基礎;能夠原諒自己的「犯行」,才能放過別人的「犯行」;能不對自己課以刻酷的責任,才不會難以接受別人一時的「失職」。那是接著小說版的前半段,引き籠もり的自我解剖後開展而來的。就此而言,漫畫版的作品比小說版更勝一籌的地方在於,不僅表現出了困境,還點出了問題的癥結。)

慢。還沒完呢。

我這人還是壞人。劍我才不會丟呢。因為我有仗劍的理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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