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獻沒有火器?

  就現有資料而言我不太能贊同「順軍沒什麼火器」的論點;比較貼近實際的狀況應該是,明末清初所有逐鹿中原的陣營在火器的發展和使用上都不容小覷,而在戰場上使用火器的紀錄也很常見。就我看過的資料而言,缺乏火器的紀錄比起缺乏彈藥甚至於火器使用過度造成敗北(例如煙火管制沒做好自爆或者風向不對被自己人開火後造成的濃霧遮蔽住了視線,被敵人趁機殺入)的紀錄要少得多。

關於大順,有幾條資料值得注意。《明史》<流賊傳>:

「自成每攻城,不用古梯衝法,專取瓴甋,得一磚即歸營臥,後者必斬。取磚已,即穿穴穴城。初僅容一人,漸至百十,次第傅土以出。…賊乃即城壞處用火攻法,實藥甕中,火燃藥發,當者輒糜碎,名曰放迸。」

這是關於攻城戰的紀錄。至於士兵的配備,錢海岳《南明史》有如下記載(冊三,pp.480-482):

「…李赤心、高必正軍多交銃。銃長六、七尺許,聲不甚猛,煙發輒殲敵。…李定國、劉文秀軍火器最烈。…李定國有馬數萬匹,親軍象十三,俱命名封『大將軍』。每戰列陣,背坐健卒數人發火器。」


所謂的交槍(交銃?)。為何叫這名字,還有待考證。圖片來源

李赤心、高必正屬李自成系統的部隊;李定國、劉文秀則是張獻忠的舊部。上引文雖然主要是描述李、張死後大順、大西的人馬歸於南明後的狀況,不過至少可以說明他們並不排斥、且具備使用火器的意願與能力。如李定國部就吸收了雲貴乃至緬泰一帶以象為火砲載具的傳統。重點是,「農民軍」並不像字面的意涵那樣指涉的全是揭竿而起的外行人兼窮光蛋部隊;李自成、張獻忠等人都曾在明朝北方的邊疆上服役過,他們起兵時也吸收了不少為了防禦後金而調派出來、卻因匱餉而叛邊的北方部隊。更不用說的是在長達17年的「剿匪戡亂」期間,雙方都互相吸收、交換了不少叛將降卒和軍火彈藥。有些資料甚至指出「流賊」擁有技術層次更高檔的火器。程子頤輯《武備要略》卷十四「火藥或問」條:

「…今年春,子從敝邑尹中尊剿賊旌陽,獲有『伏手機』,其制與鳥銃相類,但其藏火有機,製藥有法,雖震風凌雨不能滯其裝築點放之用;且宿火可經旬日,無事則銃口仰天托之於手,遇警則銃口對敵,放到即燃,似比鳥銃用火繩火石者尤覺便捷;惜乎官家不用而為賊用,子因是推廣其機,製為『李公拐』,內藏火藥,外仍管形,近則可為周身之防,遠則能為殺敵之用…」

從這段記載來看「李公拐」既不用火繩也不用火石,或許是使用火帽來擊發?無論如何從這裡可以見證明軍在火器的發展上得益於「農民軍」的一面;事實上,江南的暴力流氓黑道討債集團,當時稱為「打行」,便擁有此類兵器。可以見得火器的流通與使用在當時並沒有什麼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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