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軍事革命,1500-1800[11]

譯自Geoffrey Parker,The Military Revolution(副標題:Military innovation and the rise of the West,1500-1800), pp.8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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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海軍的旗艦,戰列艦「七省號」。圖片來源

一支「艦隊的存在」──那或許正是北部歐洲海域中海戰僵局的關鍵。在百來艘船隻組成一支艦隊的情況下,即使是延長交戰的時間,要充分的摧毀對手力量也難以做到,既然(就像1690年另一名敗將克勞德斯里.薛佛Clowdesly Shovell獨具的慧眼所看到的)「在海上,當艦隊間的實力接近時,要大勝一場必須依賴極大的局部成功;因為當一方被打得很慘時,另一方通常也受到削弱」。即使是1692年法國在拉.休哥(La Hogue)的戰敗也不具決定性:戰後路易十四的海軍滯留在港內,這沒錯;但這純粹是因為,以機伶的瓦邦(Vauban)為首的大臣們說服他說這樣他可以保存珍貴的資源,好像在艦隊中「放了樟腦丸」一樣。作為替代的策略,一些海軍基地被建設成要塞,並且轉型為高效的私掠活動中心。為了進行這種游擊戰(guerre de course),最理想的工具是搭載32磅砲的護衛艦(frigate),因此法國將其信心全寄託在這之上──果不其然,在1689到1697年間,法國擄獲了大約4000艘敵船。更有甚者,利用其威力強大但不靈活的戰艦,法國仍能巡弋其海岸線;並比其對手更有效的保護美洲與亞洲的殖民地,因為護衛艦,正如克倫威爾的海軍將領所發現的,能夠遠航至戰列艦(battleship)的航程之外。

漸漸的,同樣的戰略真理逐漸為其他歐洲海權揭露:一但法國放棄了艦隊活動而轉向私掠,他的對手需要的戰艦減少了,而護衛艦的數量則增加。於是,雖然在1660到1688年間共有24艘90門砲以上的英國戰艦下水,其後至1693年間這型的戰艦僅僅又多了3艘。但整個海軍的規模從173艘船(6930門砲)上升至323艘船(9912門砲)。



1588後,大西洋岸的歐洲國家血腥且漫長的海軍競賽終於創造了一種艦隊,能同時在數量與設計上在遠離其家鄉的地方追求戰略目標。到了1688年新式的戰列艦(ships-of-line)已能夠在加勒比海、印度洋、太平洋操作,藉此同時獲致戰術與戰略上的優勢。但是它們(當然)不是歐洲第一批駛向遙遠海域的船隻。比如說在美洲,從哥倫布的時代開始西方人便已獲得海權優勢,既然美洲原住民缺乏任何他們自己的專門的戰船,不管是在外洋抑或內陸海。例如在1521年的德斯克克(Texcoco)湖,科提斯(Cortes)與其部隊遇上了武裝的獨木舟,而他們就直接建造了較大的船隻,稱做鬥艦(brigantine)並加裝了火砲。在不到幾小時內湖面已是他們的了,這也包括了湖中的珍寶,阿茲提克人的首都特諾奇蒂特蘭(Tenochtitlan)。然而保護其帝國的富庶免受其他歐洲國家的侵擾更為困難。在16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一小支加里翁(Galleon)帆船組成的艦隊足以護航定期往返西班牙與加勒比海之間的商船隊,而1565到1566年間從佛羅里達遷走法國移民僅需從西班牙派出一支主力遠征艦隊。但法蘭西斯.德瑞克(Francis Drake)於1570至1580年代間在美洲海域的海盜活動,其所造成的威脅遠超過當地武力能抗拒的程度。1586年10月25日,負責保護所有印度貿易的梅第那.西東尼亞(Medina Sidonia)公爵向菲利浦二世報告說,在他看來,要對抗伊麗莎白的海外侵略政策,直搗英國本土這個海盜窩巢會比增強整個加勒比海的防禦要來得便宜且有效。當然,公爵的意思並不是在他的意見被採納時由他親自率領大軍攻打;但他的戰略前瞻無疑是正確的──在無敵艦隊失敗之後,有如公爵所預測的,在西屬美洲所做的增強艦隊與要塞的努力全不足以驅趕這些搶匪。(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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